(孵化中)

OpenHarmony项目品牌使用指南

版本号: 3.0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一、制定背景

“OpenAtom OpenHarmony”是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孵化及运营的开源项目,目标是面向全场景、全连接、全智能时代,基于开源的方式,搭建一个智能终端设备操作系统的框架和平台,促进万物互联产业的繁荣发展(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在遵守《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品牌使用指南》要求的前提下,为支持项目共建方及生态伙伴参与品牌推广,进一步细化并明确本项目品牌的使用规则,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标识

本指南适用于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商业标识,尤其包括:

其中,本项目的英文名称、中文名称及项目Logo合称“本项目品牌”,应按本指南下具体要求规范使用。

本项目的兼容性标识仅限于已另行签署并遵守《OpenHarmony兼容性协议》的生态伙伴在其通过OpenHarmony兼容性测评并获得兼容性测评证书的对应型号设备、设备包装和营销物料上使用,并应同时符合《OpenHarmony兼容性标识使用指引》要求。

三、适用对象

本指南适用于与本项目生态相关的所有组织、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作委员会及下设组织、项目成员单位、项目捐赠人、项目生态贡献者。

四、使用规范

除本条下明确无须项目批准即可使用的情形外,使用本项目品牌均应事先向项目提出书面申请(邮箱:pr@mail.openharmony.io),在获得授权后应按照本项目品牌的视觉应用规范使用对应标识的标准式样。使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1.1 禁止使用

  • 禁止以移除、扭曲或篡改本项目品牌任何元素的方式变更使用本项目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文字/字母顺序、改变颜色、省略部分文字、拆分换行、以改变文字比例等方式突出使用部分文字等, 尤其对于本项目中文名称,应确保始终完整使用“开源鸿蒙”四字,禁止省略“开源”二字直接使用“鸿蒙”、禁止突出使用“鸿蒙”二字、禁止以“鸿蒙开源”等改变四字顺序的方式使用。
  • 禁止将“本项目品牌”与产品或服务通用名称连用(如“开源鸿蒙平板”“开源鸿蒙手机”)。
  • 禁止将“本项目品牌”与第三方商号连用(如“某企业全称/简称+开源鸿蒙生态版图”)。
  • 禁止以任何诽谤、贬损的方式使用本项目品牌。
  • 禁止以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方式使用本项目品牌。
  • 禁止使用容易与本项目品牌混淆的标识、广告语、宣传口号等。
  • 禁止过度使用本项目品牌,如基于项目Logo进行任何二次创作、或将其以任何形式作为装饰元素。

1.2 无需项目批准即可使用

以下情形无需获得项目批准,您可以按照本项目品牌的视觉应用规范善意使用本项目品牌,但您的使用方式不得引发公众误解。

  • 在宣传材料(如PPT、书籍、宣传册、新闻稿)以文字形式使用项目名称“OpenHarmony”“开源鸿蒙”以如实说明相关事实情况。建议采用以下固定表述:
    -XXX是OpenHarmony/开源鸿蒙的应用开发者/设备开发者
    -基于OpenHarmony/开源鸿蒙的XXX模组/开发板/发行版/设备
  • 在非商业用途的网页上使用本项目品牌作为指向本项目官网的超链接按钮(点击后可跳转至本项目官网)。如:在进行开源文化推广或学术研讨的网页上,使用项目Logo标准样式作为跳转至本项目官网的超链接按钮。
  • 为非商业目的制作100件以内的T恤、帽子等常见文化周边产品,在周边产品上印制本项目品牌,但不得同时出现任何其他品牌。如:在开源文化活动中向参与活动的开源爱好者赠送印制有项目Logo的帆布包(总数不超过100件)。

1.3 经项目批准后方可使用

除前述无须项目批准即可使用的情形外,您需事先申请并获得本项目批准后方可使用本项目品牌,尤其包括但不限于

  • 在实验室、合作中心、俱乐部等实体/虚拟的机构/组织名称中使用本项目品牌。
  • 会议/赛事/活动中使用本项目品牌。
  • 展厅/展台中使用本项目品牌。
  • 社交网络注册名称、域名中使用本项目品牌。
  • 荣誉证书、个人名片中使用本项目品牌。
  • 在企业宣传册等商业营销物料中使用项目Logo。
  • 在白皮书、报告等出版物/宣传材料的封面上使用本项目品牌。
  • 100件以上的文化周边产品上印制本项目品牌等。

五、商标权属标记

基金会享有本项目全部相关商业标识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在使用本项目品牌时,请您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标注商标标记(™),并在同一界面注明:“【XXX™】是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享有权益的商标”。

六、授权终止

本指南下您可获得的授权为可撤销、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的普通许可。如您的使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授权立即自动终止:

  • 您违反本指南或未按照授权范围使用本项目品牌。
  • 您直接或间接挑战基金会的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a)异议、无效、撤销基金会的任何商标;(b)通过注册、转让、转移等方式获取本项目品牌或与其近似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电商店铺名称、社交网络注册名称(如微信、微博名等)、或其他商业及非商业标识。
  • 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商业道德,或存在其他重大负面新闻。
  • 您存在有损基金会开放、中立、公益、非营利等整体政策、品牌形象的行为,或存在其他有损基金会及开源项目正当利益的行为。

七、声明

基金会及本项目社区均不对本项目品牌的使用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品牌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的保证、本项目品牌任何商标申请均可获得注册商标保护的保证等。

您同意承担使用本项目品牌的活动或产品相关索赔的所有责任,并承诺使基金会及本项目、本项目的贡献者免于承担任何此类索赔相关责任。本指南的任何内容(含示例)不影响基金会及本项目依法享有的任何权益和主张。

本指南的任何内容(含示例)不影响基金会及本项目依法享有的任何权益和主张、不构成任何已有权利的转移。

使用本项目品牌应同时遵守《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品牌使用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八、监督

基金会及本项目品牌管理工作组、法务与合规工作组将对本项目品牌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严肃问责违规使用品牌的相关责任方。如您发现任何疑似侵权使用、违规使用、滥用本项目品牌的情况,欢迎通过pr@mail.openharmony.io反馈。

九、生效与更新

本指南经2024年12月26日OpenHarmony项目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基金会秘书处备案后生效,解释权归OpenHarmony项目工作委员会。

本指南可能不定期修订,并在本项目官方网站发布更新版本。请在每次使用、申请使用本项目品牌前确认符合本指南最新版本的要求。

OpenHarmony品牌基础规范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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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Harmony品牌基础规范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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